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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3-25 17:08:59 打印 字号: | |
  一、职责

    1、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政务,协调本院各部门工作。

    2、组织安排县法院各种会议事务和院领导的公务活动,起草院长、分管院长交办的文件、报告,起草本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简报、信息。

    3、主管文秘、机要、收发、档案、保密、新闻宣传和办公通讯设施以及本院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接待工作。

    4、负责车辆、装备、国有资产等计划协调管理诸工作。

    二、几个具体制度

    1、车辆管理。

    晋LA236、晋LA149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派车制度。236车用于行政事务,149车用于司法业务。用车单位报办公室,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车辆方可出动。149费用由业务庭开支。晋LA718车由执行庭管理、使用。

    2、公文处理。

    实行公文阅示制度,本院所有公务函件由办公室统一收发,院领导阅示做出处理意见后交由办公室收存。

    3、文印管理。

    严格控制文印方面的非正常耗损,除正常诉讼文书制作外,其他公务文书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制作,禁止非本院公务文书制作。

    4、文件起草。

    起草院长、分管院长交办的文件、报告,起草本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对各庭室上报的简报、信息进行把关,及时上报。文件起草要迅速,质量要高。

    5、档案管理。

    严格依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归档要及时,管理要到位,未经分管院长批准,不得到档案室查档案,调档案。

    6、机关后勤事务。

    机关后勤事务和接待工作,由办公室刘海敏统一安排,财会支出由会计苏希莲按张院长批示及时办理。
责任编辑: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