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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4-03-26 09:17:37 打印 字号: | |
  为了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素质,以适应新形式下审判业务需要,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稳定社会秩序,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院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值周领导组织实施;

    二、每周二、四下午为学习时间,全体干警参加,值班领导主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三、学习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法院和同级及上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政法委等单位的文件;

    2、传达贯彻本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的精神和决定;

    3、检查、交流、总结各庭室工作;

    4、对审判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进行学习培训;

    四、严格学习制度,建立学习签到制度,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值周领导请假。

    五、学习要做到有记录、有学习主题、有考勤登记、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

    六、将学习纳入岗位考核管理,由政治处负责检查和年度考核验收。

    七、本制度从4月5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