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保持精神市级文明单位,根据市、县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结合我院实际,2015年我院文明创建工作拟开展以下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高起点、高标准抓好文明机关、文明处室、文明窗口建设工作,培养高素质的文明法官,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审判、执行和法院的其他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二、基本目标
1.领导班子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勇于开拓,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
2.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审判纪律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3.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圆满完成绩效考评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审判和执行业务成绩显著,办案效率高,社会效果好。
4.狠抓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审判人员纪律,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5.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实现审判和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坚持审判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
6.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注意院容风纪,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全院形成团结、文明、奋发向上的良好风尚。
7.注重法院文化建设。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全院干警精神状态良好,昂扬向上。
8.机关基础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不断加强,干警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安全保卫措施得力。
9.计划生育好,全院干警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现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院成立由院长张建清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主任冯刚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各庭处室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制定计划,落实责任,服从院争创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1. 开展迎“三八”女法官社会实践活动;
2.开展“五四”青年节义务劳动活动;
3.开展“六一”进校园普法活动;
4.开展迎“七一”颂歌献给党活动;
5.开展迎“八一"重温军旅情活动;
6.开展迎“十一”国庆纪念活动;
7.开展“十二月四日”宪法宣誓活动
8.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9.开展征文活动。
五、组织监督检查
每季度检查文明创建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按照绩效考评结果,年底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