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特成立了永和县人民法院2015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建清(县法院院党组书记 院长)
副组长: 孙 毅(县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周长斌(县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白志宏(县法院党组成员 正科级审判员)
赵文云(县法院党组成员 正科级审判员)
李正杰(县法院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冯 刚(县法院党组成员 政治处主任)
成 员: 任爱民(县法院正科级审判员)
冯其昌(县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黄忠益(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二庭副庭长)
冯建杰(县法院法警大队副队长)
刘海明(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主任冯刚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院长具体抓,各部门精心组织,各项工作专人负责,全院干警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文明单位创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