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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28 09:36:23 打印 字号: | |
  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文明精神,构建和谐法院,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文明办的工作部署,积极响应“网络文明行动”,引导单位干部职工文明上网,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整体文明素质,促进永和县人民法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面加强司法系统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文明创建积极性,建设文明交通。

1、积极在永和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发布文明创建稿件。收集整理全市司法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等材料,积极在永和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发布。

2、传播网络文明。利用微信、微博网络互动阵地,发表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言论,积极传播推广网络文明。积极转发中央、省、市文明办网站好人365内容,及时完成博文、微博的跟帖、留言和转发,宣传推广全国各地的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3、组织推广活动。永和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通过链接网上活动和设立精神文明建设专栏等形式,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文明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努力搭建文明风尚传播网络平台。积极配合市文明办开展重大网上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市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其他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4、建立办机关文明风尚传播微信号,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开展新媒体平台网络文明风尚传播。

三、活动要求

1、认清活动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传播文明风尚、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把传播网络文明作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2、积极开展活动。各科室、部门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把活动当作重要工作来抓,为开展活动提供交流互动的平台,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3、严守上网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网络安全各项制度和《文明上网规范要求》,争做网络文明使者,营造健康的网络道德环境,争做网络安全的卫士,维护正常的网络运行秩序。

四、传播平台

永和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网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