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2日,周末的这个晚上,对中国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来说,毫无疑问是里程碑的一晚。
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首个中央文件出台。距离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力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刚满一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明确:
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企业改革创新。
风云激荡的2019即将收官,不久前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在这样的转型攻关期,民营企业能够持续发展,为中国经济注入蓬勃动力吗?
作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领域的首个中央文件,有没有抓住民营企业家的“痛点”,有没有瞄准民营企业家的“难点”是关键。
五个关键词,你看懂了没?
《意见》明确,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
更重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这表明,这一放开不只是面向民营企业家喊话宽心,更关注让实惠走出文件,在市场经营中实实在在落实到位。
此外,《意见》除了明面上的市场准入,还注意到了隐性壁垒。
在不少企业家看来,民营企业与市场机会面前总有一道看得见、走不出的“玻璃门”:表面上对民营企业笑脸相迎,实则通过在程序中设置非必要条件将其拒之门外。
为此,《意见》特别关注“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
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对依法依规完成的招标,不得以中标企业性质为由对招标责任人进行追责。
支持民营企业,不是给予其优待,而是赋予其公平。这个公平,弥足珍贵。
以前由于所有制结构问题,民营企业在融资信用上总是比国家“兜底”的国有企业矮上一头。
为此,《意见》提出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在维护交易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医治民营企业“贫血症”。
在市场交往中,政府与国有企业是民营企业既爱又“恨”的甲方。它们手握优质项目,但不按市场规矩“出牌”,也让民营企业挠破了头。
因为管理层更换等原因,导致拖欠账款就是典型体现。《意见》要求,建立拖欠账款问题约束惩戒机制,通过审计监察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的拖欠失信成本,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责任人严肃问责。
简单说,就是要求公家人不能当坑民企的“老赖”。
去年以来,政法机关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集中发力优化营商环境:
中央政法委员会审议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最高法出台《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等两个司法解释 最高检就促进科技创新等制定十一个司法政策指导意见 公安部采取公章刻制业审批权限下放等七大举措 司法部制定《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提出二十条措施 ……
本次《意见》进一步要求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强调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财产,再次点题“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聚焦“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中,解决纠纷的时间长短是“执行合同”项的重要指标。
这一提法说明,《意见》不但关注对民营企业的严重侵权行为,同时关注制约企业经营的日常司法瓶颈。
关切之中,更见实效。
此外,国家重大战略也不是国有企业的闭门“家宴”。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中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使得民营企业不仅能借助这些重大利好跨栏前进,更有可能在民族复兴的蓝图上青史留名。
在高压反腐态势之下,政商如何“处关系”让双方都有些伤脑筋。
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目前,在很多地方已经有了生动实践:
今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王莉霞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会议从10时30分到14时5分近四个小时里,90%以上时间交给企业家畅所欲言,与会领导用心倾听、认真记录,为了节省时间,干脆在会场吃起了盒饭。
11月4日,山东淄博市委书记江敦涛与其所联络服务的企业家面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会谈刚结束,江敦涛主动向企业家们公布了自己的联系电话号码,并与他们互相添加了微信,建立起了沟通联系的“直通车”。
此次《意见》中也给出了更明确的指引方向:
所谓亲,就是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诉求,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
所谓清,就是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民营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对于政府失信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追责补偿。
《意见》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后出台,体现了中央用长效制度帮助民营企业“自己人”的决心。
更难能可贵的是,这样一份字字千金的文件,在内容上极为注重落实反馈,实践对接。
这充分说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是宣言,而是行动,不是握握手拍拍照,而是做不到要问责、做不好要检讨。
市场会证明,不靠补贴,不发红包,有含金量的政策,就是民营企业梦寐以求的真金白银!就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强有力的保障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