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甲某与被告赵乙某系同父异母的兄弟关系。原告因被告喂养的鸡损害原告地里的葱苗而引起争吵,进而对骂并产生肢体冲突,双方撕扯过程中相继倒地,相对体弱有病的原告,被告年轻十一岁更加有力,撕扯中致使近七十岁的原告受伤。公安机关给予赵乙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两年后,双方因口角多次发生争执,原告一气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近两万元。办案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的矛盾主要是因为土地纠纷引发,考虑到原、被告是兄弟,关系特殊,若根据现有证据依法判决,会加深兄弟俩、甚至两个家庭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尤其在小地方,血缘关系更加紧密,亲情社会、人情社会愈加凸显。
永和法院院长冯建玲了解此案情况后,十分重视,协同综合审判庭负责人穆耀瑛和办案法官等工作人员前往涉案地,并邀请了村委领导和包村干部进行现场调查,会见双方当事人,推心置腹,进行调解,做思想工作,努力化解兄弟之间的矛盾。最终,在法院、村委、包村干部等多方的共同协调下,原、被告在村委的见证下将土地界限明确,并私下达成一致协议。毕竟手足情深,此时的原告于心不忍,主动放弃部分赔偿金额,被告也深疚其责,欣然接受,并当场支付。双方表示,因土地纠纷闹了这么多年,甚至引起打架事件,如果任何一方有所让步都不会剑拔弩张、对簿公堂,非常感谢法院解决了矛盾,调和了亲情。该案的矛盾根源虽然在起诉案件中未涉及,但我院办案人员找准要害,对症下药,主动参与土地界限划分,从根除病,呈现了我院干警司法为民的大情怀。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永和法院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心实意为群众解矛盾、办实事、办好事。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司法的公正始终和温情共存,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道路上,永和法院将继续以坚定的步伐前行,努力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